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 申请资料: A、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 C、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说明 D、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E、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申请时学校统一发放填写) F、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以系、部为单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学生填写贷款申请书、合同,在各系、部对学生提供资料审核的基础上,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 二、审批 贷款初审: 由学校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负责贷款资料的初审。 银行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进行三级审查。 三、放贷 经办银行应在审批完成后将首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帐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划入学校指定的帐户。 四、还贷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院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组织各系、部借款毕业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签订信用承诺书。借款毕业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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