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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纲要>的通知》(皖人发[2007]28号)文件精神,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科目的继续教育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事局培训科决定暑期在我院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对象: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他人员,个人申请承担全部费用,经批准后可以参学。
二、学习内容:WTO、学习能力建设、知识产权。
2003年以前在我院工作的:要求参加WTO、学习能力建设的补考及知识产权的培训和考试;
2004—2006年在我院工作的:要求参加学习能力建设的补考及知识产权的培训和考试;
2007年以后在我院工作的:要求参加知识产权的培训和考试。
考试费每门课20元/人。
三、学习方式和发证:学习主要采取专家辅导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省人事厅印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经市人事局培训科验证。
四、报名方式:继续教育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学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学习。各部门要认真对待,从维护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出发,认真做好培训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系部指定1名联络人做好本部门的培训工作,机关处室请王会、何文婧两位老师联络负责。学员入学时,须备一张2寸免冠近照交给联络人,并与7月2日上午前将参学人员名单及系部联络人报组织人事处,加盖部门公章。
五、学习时间。
1、7月3日上午 8时20分至9时 动 员
9时10分到11时30分 知识产权辅导
7月3日下午3 时至3时45分 学习能力建设辅导
4时至6时 知识产权辅导
7月4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 知识产权辅导
7月4日下午3时至45分 学习能力建辅导
4时至6时 知识产权辅导
7月5日—8月29日 自 学
8月30日 知识产权考试
学习能力建设和WTO知识补考
六、地点:综合实训大楼六楼多功能厅
七、其它:已持有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将证书交给联络人。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