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规定以及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员工作提出若干意见:
一、发展党员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和方针,遵循“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发展学生党员。
二、入党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1、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 组织准备发展其入党时,必须公示并且填写《入党志愿书》。
3、 要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教育并作为入党介绍人。
4、 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并且作出决议。
5、 学校党组织在审核接收新党员时,要召开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在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考察。
6、 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后,由所在党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公示并报学院党委审批。具备党员条件的,方可转为正式党员。
三、发展学生党员的几点要求
除按党章规定的入党手续及条件外。发展学生党员还要求:
1、 在申请入党的人员中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再确定建党对象。
2、 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必须是共青团员,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荐程序依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 要经过党校培训,考核合格。
4、 要定期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5、 学生确定为建党对象的,一般要以下时期确定:大专在二年级下学期结束后;五年一贯制学生在三年级上学期;中专中技学生在三年级上学期。在校期间表现突出不受以上限制。
四、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1、 必须经院党校培训、考核合格,出勤次数80%以上;
2、 综合考核、学科成绩在班级内中等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3、 团龄在一年以上;
4、 申请入党时间在一年以上;
5、 无违纪违规行为;
6、 获得表彰一次以上;
7、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80%以上。
五、学生建党对象条件
学生建党对象除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以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
2、 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3、 团龄在二年以上;
4、 综合考核在班级中等以上;
5、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奖项中的一次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