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凡参加此次计算机课程补考的学生,如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请将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号、班级)按班级交予教务处,修改补考成绩,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计算机课程补考统计工作。
特此通知
机电系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