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二学历自考的同学:
接主办院校催款通知,要求我院在3月底缴清所有学费,为了保证自学考试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请各位欠费的同学尽快缴清学费,到4月10前还没有缴清学费的学生我们将开除学籍。对于欠费学生我们不再单独通知。
特此通知,敬请转告!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处
200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