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考委【2006】0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自学考试免考课程作如下规定:
一、免考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分类
1.公共基础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以上5门课程为公共政治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公共英语。
2.专业基础课。
3.专业课。
三、学历课程免考规定
1.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含跨专业报考本科要求加考的相应的专业专科课程)。 3.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也不受学历层次的限制)。
5.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 6.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如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英语”课程。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课程。数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等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课程等。
四、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合上机考核两部分)。
五、其他 1.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数18学时。 2.各类高校不做考试课要求的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及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等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
3.符合免考条件,办理了免考手续的课程,相应的被免考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同时免考(有特别要求的,另行规定)。
六、办理免考手续
1.凡我校校内参加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考生,需由考生本人申请,并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一)一式三份,交各班班主任汇总后,由我校自考办集中统一办理有关课程免考手续。承办院校考生办理免考手续者,由所在学校统一汇总后向当地考办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在办理免考课程手续时,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学校进行处理。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安徽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7.5.24
关于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的说明
各承办院校:
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我校举办的安徽省高等教育自考二学历教育,至目前为止,助学期限已近2年,许多参加自考二学历考生即将毕业与面临离校,为保证考生能够顺利毕业及毕业手续的完成,请各承办院校将考生参加自考二学历学习期间有关免考和校考课程成绩情况进行登记。在办理登记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本次考生填写表格为2份,表(一)由考生填写按照免试条例规定的课程,办理免考课程的考生应提供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表(二)用于考生填写在自考(含二学历和社会自考)学习期间已参加考试的课程成绩,切勿填写错误。
2.本次登记考生为05下及06上注册二学历考生,06下考生由于助学期限未满,不在本次登记范围;
3.原我校考试课程《基础会计学》请承办院校提醒考生将该门课程名称更改为《成本会计》;
4.凡参加英语(二)、高数(二)考生,只填写一次最高成绩,不需要填写2次成绩;
5.凡考试成绩未通过者不需要填写该科成绩;
6. 2007年4月份参考课程不需要填写;
7.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不需要在本表中填写;
8.考生在提交纸质材料同时还应提交一份电子版材料(word文档格式),由承办院校统一汇总后,将表(一)交当地考办;表(二)连同电子版交我校自考办。
9.请各承办院校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以免延误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安徽财经大学成教学院
2007-5-25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一)
档案编号: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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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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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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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二学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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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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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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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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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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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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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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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免 考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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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所学课程
或证书种类 |
成绩 |
学时 |
免考课程代码 |
免考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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